经济理论论文/经济学理论论文
非农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路径
改革与发展是中国经济运行的双重任务。就改革而言,其中心是提高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就发展而言,则其中心应是提高中国经济的非农化水平。相对于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水平最低估计目前为55%左右,最高估计为75%左右,最大值为85%左右,中国经济的非农化水平要更低一些。因此,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应该是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加快提高非农化水平。中国经济的非农化水平过低已经成为深化改革、持续增长的主要障碍。
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路径,国内外学者一般认为应该是现代化,或工业化,或城市化。笔者认为,所有这些路径与非农化路径即非农业人口、非农业劳动力、非农业产出所占比重逐步提高比较起来均有难以克服的缺陷。以下逐一进行剖析。
现代化与非农化之比较分析
现代化意指追赶发达国家,象发达国家那样"新潮"、"摩登"、"发达"起来。但是首先,由于发达国家的发展本身在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采取不同的现代化形式,而且不同发达国家由于各自国情不同,其各自的现代化之路大为不同。至少有美国式、法国式、德国式、日本式。因此,我国的现代化究竟以什么作参照系就难以确定。其次,现代化水平的测定是一个异常困难的事情,其不可操作性已经远远超过其必要性。任何试图用几个指标或几十个指标进行加权综合打分都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因为一则选择哪些指标争议太大,二则这些指标之间的不可加性较强。其合成指数缺乏实质性意义。三则这些指标构成本身须随时间而调整比如以前的现代化指标中没有上网率,而现在则必有。其变动量值的综合在纵向上就具有了不可比性。再次,对现代化水平进行综合打分,宣布某城市离现代化还有十年或二十年,这样的判断是不适宜的。因为,严格地讲,这个实现了的现代化是一个过时的落后的现代化,因为,未来的发达国家可能已经是现代化的现代化了。相比之下,非农化就含义明确,纵向与横向具有可比性,体现了不断变化的现代化之本质,去除了现代化之虚名,是不同国家不同发展路径的共同标志,是对发展含量的科学测定。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由农业社会向非农业社会的转变,即农业化向非农业化的转变。
工业化与非农化之比较分析
工业化意指国民经济中工业或第二产业的比重不断上升。应该说,在50年前,即电脑、网络、信息业产生之前,工业化可以作为一个国家经济发达水平的标志。但是,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工业化已经不再是衡量一个国家生产力发达程度的唯一标志。因为,第三产业异军突起,第三产业发展水平逐步成为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作为第二产业的工业所占比重逐步下降,第三产业中特别是电子信息产业,通讯产业,知识产业,网络产业,基因工程,科学技术行业,教育行业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新经济的引擎,传统的工业化已失去了昨日的光彩。相比之下,非农化因其含义比工业化要宽泛得多,能够包容新经济的发展,能够反映农业的工业化、信息化、知识化,能够反映工业的再分化、再工业化,能够反映产业链的延伸,因此,非农化比工业化更能准确、鲜明地刻划经济发展的水平,给予经济发展以更为广泛的空间,使不同国家可以因地制宜地选择自己的发展模式与优势产业,并非以工业化为唯一选则。
城市化与非农化之比较分析
如果说工业化是试图从产业条条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则城市化是试图从区域块块角度反映经济的发展水平。国内不少学者一直在主张中国经济发展及西部开发应走城市化之路。对此,笔者不能完全认同。首先,城市化的城市边界不象初看上去那样非常明确。比如目前的城市一般是指市、镇,不包括乡,但实际上有不少乡与镇的区别不大,基本相当于准镇,强制地把所有乡看作是农村、把所有镇看作是城市不一定合适。并且从产业角度看,乡政府所在地的区域实质上是一个非农区,功能等同于城市,仅人数、空间小一些,更进一步,有些较大的村也具备镇的功能,因此,城市化的边界远比统计上的规定大得多,也难以确定得多。其次,城市区域中有农业,比如温室农业、观光农业,而农村区域中又含有城市经济成分,比如乡村旅馆、乡村俱乐部、乡村家庭工业、乡村家庭副业、乡村科学实验室,乡村学校,等等。因此,城市化的内涵是不确定的,城市化不能准确说明产业结构的变动,不适合于说明已经城市化的国家的进一步发展之路。再次,城市化也并非越高越好,因为城市化已经引发了城市病,比如环境污染,人口拥挤,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加,特别是我国作为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有没有可能让95%以上的人都住在城市里是值得研究的。相反,发达国家的逆城市化现象值得我们注意。因此,用城市化作为经济发展路径并不科学。用非农化则较为适宜,因为非农化比城市化有更大空间包容传统经济与新经济、城镇经济与乡村经济,反映产业的分化、细化、深化,体现各个区域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也许有一天,传统农业不复存在,但乡村仍然广泛存在,这些现象用城市化就不如用非农化更能科学地反映。
当然,非农化与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在某些发展阶段上,在某些区域上,它们之间是有很大交叉的。在不少人的认识中,对它们并不作区分。笔者认为,在特定场合或在特别说明条件下这四个概念是可以通用的、混用的。但严格说来这是不科学的。这也是常识与科学之间区别之所在,是科学研究价值之所在。